旅遊陷阱如何應對?

春花暖陽,又到了出外旅遊的好時節,尤其是“五一黃金周”的到來,更是外出旅遊的高峰期。旅遊不僅能夠使人的身心得到鍛煉,通過旅遊還可以瞭解到異地的人土風情,增強個人閱歷,旅遊已經成為消費者假日生活的一項極佳選擇。為了維護旅遊消費中消費者的權益,旅遊主管部門、假日辦、消協都會在旅遊旺季來臨前適時發佈一些提醒、警示,很多消費者表示,雖然在簽定旅遊合同時比較注意,旅遊歸來後仍時常會感到有很多旅遊陷阱,如何應對?
餐費陷阱 旅遊餐飲品質差是遊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遊合同中,消費者與旅行社簽定的餐費內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數和每人每餐的費用標準,如 * 日遊包含 * 個早餐 * 個正餐,早餐按 * 元/人,正餐按 * 元/人,合計費用打入旅遊總費中。實際旅遊中,消費者的就餐費用根本沒有按照此標準執行,部分費用被旅行社或是導遊截流了,對遊客的意見,導遊通常會以這裡的餐飲水平就是這個樣子為由推卸責任。對此,安徽省消協提醒消費者的應對辦法是,在簽定旅遊合同時,不僅要明確寫清就餐的次數、用餐標準,還要相互約定,在餐飲品質不好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當即終止旅行社或導遊的餐飲安排,要求退還餐費,自行解決就餐。這時,消費者可以選擇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小吃,既經濟實惠又價廉物美,還避免了清淡無味的團隊餐。
購物陷阱 為增加企業或導遊人員的收入,通常旅行社與當地企業或導遊人員串通一氣,在赴景點途中以中途休息、方便的名義,將消費者一車拉到購物點,即使是不順道,司機和導遊也會繞道將遊客拉倒一些商業購物點停留40—60分鐘。消費者只要一進門,無論購物與否,導遊就可以拿到購物點的一些回報了,如再碰上部分遊客禁不住誘惑解囊購物,那麼導遊的提成就會大大提高。增加購物點的停留時間也造成了景點遊覽時間的縮水。對此,提醒消費者應對的辦法只有一個,店可進,物則可不買,不要輕易相信購物點的導購宣傳,不亂花錢購物,同時也要明確向導遊提出拒絕到購物點休息的要求。
旅遊內容有陷阱 許多景區,遊客都是第一次去,對旅遊區路線不熟悉,只是盲目聽從導遊引導,旅行社將部分旅遊內容省去,減少開支,消費者卻渾然不知;還有的旅行社通過模糊化報景點,如 * * * 一線,消費者聽上去感覺景點不少,價格也就隨之增長了,實際旅遊中很多景點只是在汽車上路過而已,根本沒有停留下來讓遊客仔細遊覽的時間。對此,省消協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將每一天遊覽的行程安排,景點停留的時間詳細與旅行社溝通後明確寫在旅遊合同中,如此方可維護自身的權益。
住宿陷阱 如簽定的合同原定是星級賓館,到達景區後改成了招待所;又一遊客參加某旅行社安排的河北淶水野三坡旅遊時,按合同規定,應安排2-4人的標準間,可到達目的地時,才發現所謂2-4人標準間只是路邊一個私人開的小酒店上層的臨時住房;因此,對於住宿,在合同中一定要寫清楚普通房、標準房還是星級房,星級房是幾星級,有否掛牌;還要問清入住飯店的建造時間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檔次、不同地域的賓館價格差異不僅較大,旅遊的方便性又有較大差距。
總之,在旅遊出行前消費者要選擇信譽好的旅行社,並且與旅遊服務企業簽訂完整、詳細的書面合同,認真審查合同中的條款內容。對合同中內容不清、責任不明,甚至出現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性條款及時提出更改意見,必要時拒絕簽訂。對旅遊過程中出現的侵權行為,要敢於運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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