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團旅遊要“四較真”

對服務內容和標準要較真

要看文字的有關服務內容和標準的詳細介紹:如飲食、住宿、交通工具的標準,還有遊覽路線和景點自費專案,購物次數與時間安排等,如在文字上含糊不清,最好予以糾正,為日後一旦發生糾紛而有據可依。

對承諾要較真

發現合同與廣告宣傳不一致,應提出修改,因為旅行社的各種承諾是通過合同約束實現的,如果廣告上有而合同上沒有,服務內容就缺少保障,只有簽合同時不怕麻煩,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充分體現。

對服務品質要較真

目前一些旅遊服務品質問題,大多出在地接社,旅遊者若事後較真,合同上並沒有提及,組團社會推卸責任,不如把條項定細,可有效防止因種種原因而被“倒來倒去”。

對旅遊保險險種要較真

目前旅遊保險有旅遊意外險和旅行社責任險,其中旅遊意外險是指一旦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約定由保險公司向旅遊者支付保險金的保險行為;而旅行社責任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遊業務時遭受的損害,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二者的區別在於旅遊意外險是為了保護旅遊者的利益,旅行社責任險主要是為了降低旅行社的經營風險。作為旅遊者,最需要的是旅遊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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