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季來臨參團出遊七注意是什麼?

隨著天氣轉暖,鞍山旅遊市場開始升溫,許多人選擇參加旅行團出遊。為此,鞍山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提醒廣大消費者:旅遊中莫忘“七項注意”。市民出行前,一定要選擇合法資質旅行社,這樣的旅行社必須具備工商和旅遊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其所發佈的廣告必須載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選擇線路時要量力而行,主要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消費需求、休假時間以及身體狀況等,有時間的遊客應儘量避免人流過於集中的熱點景區;簽訂旅遊合同以前,要詳細諮詢要約中的交通工具、線路、住宿和用餐標準、保險等情況,不要被一些模糊性語言所迷惑,當發生轉團、拼團時必須征得旅遊者的書面同意。


消費者在旅途中要注意權衡旅遊價格與服務,“食、住、行、遊、購、娛”決定旅遊價格的六大要素,尤其要注意低價“陷阱”;旅途中應及時對照合同約定的“行程”,一旦發現旅行社踐約有偏差,應及時提出,不要積攢問題,對於強制參加自費旅遊專案或購物活動超出合同約定次數時,遊客有權拒絕。


遊客還要注意保管好旅遊資料,包括旅程中各項費用的交款收據購物發票、旅遊合同、入住賓館飯店、景點及購物等票據資料,發生旅遊糾紛也可作為投訴維權證據;如發生矛盾,與當地旅行社協調不果時,可根據情況向最為直接處理的當地旅遊質監、消協反映或事後向簽約地的上述機構投訴,有效實效為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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