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遊在外酒店餐廳結帳要防範什麼?

出門消費自然要明明白白,但在很多時候,明白消費卻是消費者面臨的最大難題。目前,很多餐廳收起了諸如服務費、茶位元費、紙巾費、自帶酒水開瓶費、餐前涼菜費、廳房最低消費等費用,有的餐館、酒店收取的這些額外費用比菜價還要高,但這些消費你是否真的清楚呢?

服務費沒體現服務效果

目前,在五星級酒店餐廳以及全聚德、俏江南等中高檔餐廳用餐,都需要支付5-15%不等的服務費。餐廳該不該收取服務費的問題在國內爭議已久,多方意見認為:服務費屬不合理收費,消費者大可以說“不”。

不少學者提出,“小費”與服務費性質完全不同,小費收取是自然的,不給也不違法,且小費以服務員個人為物件,而服務費卻是“一刀切”,由企業強制收齲

——消費者覃小姐講述:因為工作關係,經常會去一些中高檔的餐廳用餐,也經常得為額外的5-15%的服務費“買單”,如果餐廳的確可以提供高檔次服務,那麼我並不介意收取適當的服務費,如果服務一般,那服務費的價值就值得考慮了。一次在一家烤鴨店吃飯時,我讓服務員換菜碟,足足等了一刻鐘服務員才來換。

——商家說法:國外慣例服務要給小費,國內沒有這一說法,服務費就相當於小費。

——中國旅遊飯店協會工作人員:酒店收取服務費是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是合理行為。

——北京卓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斌:因為《消法》中沒有關於服務費的明確規定。餐館和消費者屬於合同關係,關鍵在於餐館有明示的義務,如果餐館在沒有明示的情況下收取服務費,消費者可以拒絕支付。

包間費多變臉

現在有很多餐廳規定,如果消費者要進入包間就餐必須交納一定數額的包間費,也有一些“聰明”的餐館,取消了包間費,卻在功能表上“做手腳”,包間和外面大廳實行A、B兩種功能表,包間的功能表標價高於大廳。

——消費者林先生講述:去年“五一”去了北太平莊附近的一家湖北餐館,去的時候大廳裡已經沒了大桌,於是服務員安排我們進包間,我們中還有人細心地問服務員“要不要包廂費”?

服務員肯定地說沒有。上個月我們又去了同一家餐館吃飯,這一次坐在大廳裡,點菜的時候驚奇地發現“菜價降了”,平均每樣菜都要比上次在包間吃的便宜三五元錢。經過多次詢問後服務員才說餐館有A、B兩種功能表。

——餐館說法:包間沒有包間費,就是按菜譜消費,包間消費比大廳高10%左右,原因當然是包間的環境要比大廳好,比較安靜,而且大廳的桌子是長方形,包間是圓桌,方便夾菜。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根據餐廳的等級和包間的設施程度,餐廳可以適當收取包間費,但是必須明示,如果餐廳不向消費者說明情況,就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最低消費仍存在

在一些中高檔酒店消費時,顧客經常遭遇類似最低點菜標準等消費限制的尷尬,一些酒店“最低消費多少錢的店規”正悄然挑戰法定的消費者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小歡講述:上個月在護國寺附近的一家海鮮酒樓提前預訂了一個包間,預訂時服務生並沒說要收取包間費。等到我和朋友到了以後,才被告知包間的最低消費是800元,而且還不包括酒水飲料在內。

——中國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最低消費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一些餐廳擅自推出的最低消費應當屬於霸王條款,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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