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止血帶是橡皮帶、止血帶、三角巾、有彈性的棉織品如寬布條、毛巾等材料,每次戶外出行前請準備若干,不要用鐵絲、電線、尼龍繩、麻繩等做代用品。
上止血帶的位置要求嚴格。上肢出血,止血帶應紮在上臂上1/3段,禁止紮在上臂中段,避免短時間內損傷神經而導致殘疾;下肢出血,止血帶應紮在大腿上段,儘量不在小腿、前臂上止血帶,因為小腿、前臂都有兩根骨頭組成,無法捆紮夾在兩根骨頭中間較深的動脈。
上止血帶前,在肢體無骨折的情況下,先要將傷肢抬高,儘量使靜脈血回流,減少出血量,並嚴格遵守下列要求:
1. 止血帶不直接與皮膚接觸,利用棉織品做襯墊。
2. 上止血帶鬆緊要合適,以止血後遠端不再大量出血為准,越松越好。
3. 止血帶定時放鬆,每40分鐘—50分鐘松解一次,松解時要用手進行指壓止血2-3分鐘,然後再次紮緊止血帶。
4. 做好明顯標記,記錄上止血帶的時間,並交代給接替人員。上止血帶總的時間不要超過2小時-3小時。
手部出血,壓迫尺、橈動脈。
上肢出血,壓迫肱動脈。
手指出血,壓兩側。
下肢出血,壓迫股動脈。
環行包紮,用在粗細相等處。
螺旋包紮,用在粗細不等處。
螺旋反折包紮,用在粗細不等處。
“8”字包紮,用在關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