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昨日發佈今年第三號消費警示:長假旅遊要“四項注意”。
“五一”黃金周,市民旅遊要提防各種陷阱。
抵制“低價誘惑”
有些“零團費”的價格,明顯低於成本價,會必然降低旅遊品質,增加購物時間,增加自費項目。
關注“格式合同”
有的旅行社喜歡玩文字遊戲,為日後遇上消費糾紛開脫責任。
請勿“隨意轉團”
按法規和標準合同,旅行社將旅客轉團,須先取得遊客書面同意。因此,訂合同時要寫明是否轉(並)團,以及轉(並)團的名稱。
謹防“購物陷阱”
有少數導遊想方設法拉團隊到給回扣的定點店,遊客往往被宰後還蒙在鼓裡。景區還有不少“老鄉”、“大師”、“專家”騙取遊客信任,再“低價”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