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人類學是什麼?

旅遊人類學
所謂人類學(Anthropology)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研究人類的科學,人類的發展過程、人類所擁有的文化等方面都應是其研究的內容,人類學的學科體系中,可分為如下的研究方向:體質人類學、考古學、語言人類學和文化人類學。可見,人類學就是從人類社會的不同方面和角度來研究人類的社會、經濟、文化活動的科學。從國內外現有的各種研究成果來看,旅遊人類學的研究主要是從旅遊地的居民和遊客之間人際關係的角度來研究旅遊地的文化現象和演變,以及這種文化現象對旅遊地社會的影響。因此,我們可以認為,旅遊人類學就是從文化和美學的角度,研究旅遊地居民、社會團體、旅遊開發者與旅遊者之間關係的科學。

一般認為西方人類學者加入旅遊研究的標記是1963年人類學者努涅斯(Nunez)發表的論述,《一個墨西哥山村開展週末旅遊帶來的影響》一篇論文。20世紀70∼80年代,研究旅遊對目的地社會、文化的影響 是旅遊人類學的主流。其中70年代,以旅遊對發展中國家的社會文化影響為主。進入80年代後,學者們越來越關注旅遊對西方發達社會的影響,並把旅遊開發與社區建設聯繫起來,考察如何使二者更好地互動。20世紀90年代後,旅遊的可持續發展間題也進入學者們的視野,他們開始思考如何達到社會文化方面的可持續發展。

西方學人類學者研究旅遊,主要從目的地居民、遊客以及客源地社會這三個不同視角出發,進行系列研究,形成相應理論、觀點。關注目的地社會的人類學者認為旅遊引發了當地社會文化的變遷,因而把旅遊看做一種涵化和發展形式從遊客出發,學者們認為旅遊活動的結構、功能與人生經歷儀式(Rites of Passage)相似,因而旅遊可以看做一種世俗儀式 ;為了弄清楚旅遊的成因,學者到客源地社會尋找答案,認為旅遊是一種上層建築,是依賴于其他更為根本的社會因素的。

在眾多的旅遊人類學家中,以瓦倫·史密斯(Valene L. Smith)、納爾遜·格雷本(Nelson Grabuin)、丹尼森·奈什(Dennison Nash)的學術最具代表性,他們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旅遊人類學主要學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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