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消費陷阱提示

NO.1 AA制自駕遊暗藏玄機

“全體成員AA制,只收取食宿成本價”,這是一些非旅行社的俱樂部在“十·一”期間喊出的宣傳口號。然而,這種旅遊方式的組織者是否涉嫌盈利呢?曾經參加過此類旅行方式的劉先生說:“他們不可能不盈利!”不管怎樣,大家只要記住一條秘訣:請公示消費帳簿,必須!

NO.2 出境遊約定景點外

另加收費景點

去年,一名六旬老人一紙訴狀投訴某旅行社,稱由於看中2600元/人的誘惑團價,參加了其組織的“新馬泰7日遊”,但在繳納了2600元的團費後,該旅行社在途中又擅自增加8個旅遊景點,並強行加收1600元“自費專案費”。如何對付這種情況?秘訣:遊客首先不能只認“低價出境遊”的宣傳,在此基礎上,可在出境游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別標注“自己只認可的自費專案”。“如果超出遊客要求,導遊仍有強迫消費的舉動”,管理部門提醒,遊客一定要向消費專案索要有效票據,最好利用手中的攝像機、照相機將過程拍攝下來,以便投訴時舉證。

NO.3 非法組團國內遊

“你想花最少的錢,在這個十一獲得最大的快樂嗎?只需269元,並提前預付50元定金,就能在十一假期享受到貴州水銀河3日遊。” 一些促銷員登門攬客,有關部門提醒,這大部分屬於非法組團。克敵秘訣:“低價誘惑加詐騙是非法組團的最大特點。”杜絕非法組團有三個方法,不要相信找上門的“推銷員”;要求組團方出示詳細行程與住宿安排;每一筆支出都必須索要發票。

NO.4路邊有車拉你周邊遊

北京門頭溝王先生一出門,就被兩個漂亮的服務人員攔住,他們指著路邊的一輛中巴,告訴他:“到北京周圍轉一圈,省錢又方便”。這也是一種陷阱,他們隱瞞車輛資質拉你上路,以價廉物美吸引客源。克敵秘訣:一輛正規的旅遊車輛必須具備:硬體達到國家旅遊車資質標準;駕駛人員要經過旅遊資質培訓;要由交通部門和旅遊主管部門共同簽發“旅遊車經營許可證”三個條件。

NO.5報名地點不同游費差一半

劉先生剛剛在北京國貿附近的報名點簽完旅遊合同,交了1800元,他妹妹告訴他同樣的旅遊線路,她在石景山只交了988元。劉先生只能安慰自己:肯定不一樣。據消協調查發現,這是由於旅行社在不同報名點設立了不同的報名標準,導致價格不一。警示:消費者選擇旅遊社就同一線路最好要“貨比三家”,參考各家旅遊社的價格,如加入豪華團,事前和旅遊社簽約時,可以把相關待遇、路線、參觀景點等列明並約定賠償標準。

NO.6瞞天過海的餐飲陷阱

在旅行中就餐,有些餐廳為了吸引顧客的眼球和激發食客的興趣,就在菜名上大做文章布下圈套。比如,“陽春白雪”其實只是“青椒炒土豆絲”;“翠柳啼紅”則是“紅椒炒油菜”;“母子相會”竟是“黃豆芽拌黃豆”……諸如此類,不勝枚舉。秘訣:不要看著新鮮的菜名就認為是當地特產,要仔細甄別,最好問一下服務員菜品的主料是什麼。

NO.7偷樑換柱的餐飲陷阱

沿海的許多旅遊城市的許多餐廳都出售海鮮,而且還會讓消費者現點現做。然而有時候,明明在食客面前歡蹦亂跳的活魚活蝦,到了後臺就被調包成了冷凍海鮮甚至是存放一段時間的死海鮮。鑒別小常識:比如死魚略有土腥味;肉發黏,沒有利口的感覺;魚眼下陷(活魚眼往上鼓);光澤發暗等。飲食專家姚老師建議,大的海鮮品種上最好事前做個記號,比如在上面插根牙籤。

NO.8笑裡藏“刀” 的餐飲陷阱

碰見過於熱情的服務小姐,千萬要小心謹慎。有時候,漂亮大方的服務員會向消費者推薦某某招牌菜,而這些菜肴往往是價格不菲的。還有所謂的特價菜,未必就真的比其他餐廳便宜多少,有時甚至可能是餐廳進貨過多的積壓食材。

NO.9 其他餐飲陷阱

其他餐飲業價格陷阱主要有三種:一是不明碼標價,二是明碼標價不規範,三是免費酒水限制條件多,不明示免費範圍或種類。例如,不明示餐前的餐巾、小菜、茶水是否收費;按盤、粒或按位收費不明示;免費酒水種類與廣告不符等,都屬於不規範行為。

NO.10 四星賓館卻像回到“舊社會”

張先生今年春節後到北方旅遊,和某旅行社簽訂的合約裡寫明,可以享受四星級住宿標準和25元每餐(正餐)的標準。但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城市,張先生發現自己好像回到了“舊社會”:住的所謂四星級賓館馬桶漏水,半夜起來鼓搗馬桶,結果還是臭氣沖天,一夜沒睡好。吃飯的時候,一般8個人一桌的標準,導遊硬是讓三桌人並成兩桌,導致很多人吃不飽。警示:消費者在和旅行社簽訂合約時,最好明確這些衣食住行的標準,如果有縮水,消費者有權索賠。

NO.11 飛機換成中巴

在四川旅行的時候,賀女士一行本來應從某景點飛回成都,但導遊卻以“買不到飛機票”為由,要遊客乘坐豪華車回成都。賀女士等只能接受安排。但導遊實際安排的卻是一輛破中巴,結果所有遊客一路顛簸回到成都,剛剛來得及坐飛機!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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