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防止精神病人走失

我們平時可在街上見到一些露宿街頭的精神病人,也見到這類尋人啟示——某某因患精神病離家出走。精神病人的出走,可給家庭、社會造成損失。且病人在外,無人照顧,同時病人在精神症狀的支配下可出現違法犯罪行為,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

(1)首先要弄清病人走失的原因。如有的病人受幻聽的支配,聽到有人來殺他,或聽到一個聲音命令他到某某地方去而出走。有的病人認為父母不是親生的,某某中央領導是其親生父母,從而離家出走,去找親生父母。有的病人在意識不清晰狀態下,外出漫遊。有的怕住院,來院的途中伺機逃走。有的病人特別是抑鬱症病人,想自殺,但又怕死到家裡,單位上、家人難過,牽連同事,一走了之,到外邊去死。有的康復期的病人,經不住周圍人的歧視離家出走。

(2)對於未住院的精神病人,要採取以下預防措施:?家人及單位的同事對病人平時言語要注意,且要多與病人交談,一旦發現了苗頭為某種目的而外跑者,應及時看管和勸阻。?再次入院病人,病人一般已知住院後行為受限制,不願住院。護送人員在吃飯,上廁所、辦住院手續時就應謹重,病人多趁此機會逃走。?恢復期的患者,家人社會應予同情、關心、照顧。

(3)對於住院病人,應採取以下措施預防病人走失:?嚴格交接班,接班時認真清點人數,加強巡視。?集中管理病人,不能一盤散沙,房間、走廊、院子到處都是,不利於護士巡視。集中管理病人,可使病人處於工作人員的視線之內,可防止走失。?病人外出做檢查或洗澡、做戶外活動時,一定要出入病房點名,有專人陪護。?門窗要及時關好、檢修。出入要及時鎖門,要防止病人在門旁伺機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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