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駛出高速公路的注意事項 是?

一、高速公路的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閉、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設有中央分隔帶及多種安全、管理、服務設施,專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公路。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帶、行車道、路肩、加速車道、減速車道、上坡車道、跨路橋、匝道、外環和內環、入口和出口等組成部分;行車道又分為內側車道(亦稱超車道)和外側車道。


  二、不准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的規定,非機動車、拖拉機、農用運輸車、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全掛牽引車,以及設計最高時速低於70公里的機動車不准進入高速公路。另在實習期的駕駛員不准駕駛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進入高 速公路。


  三、車輛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項

  1.注意收聽天氣預報和交通廣播資訊。

  2.檢查所駕車輛的技術狀況: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後視鏡等設備是否正常。

  3.為了防止因燃料、冷卻水和機油不足而造成停車,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須對車輛進行下列檢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卻裝置是否漏水;冷卻水是否充足;散熱器蓋是否擰緊;發動機油量是否合適;風扇皮帶的鬆緊是否適度,有無損傷;輪胎的氣壓是否合適;輪胎胎冠花紋是否符合標準,有否破裂和割傷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4.檢查貨物裝載狀況。高速行駛時貨物易滾落、飛散,因此,貨物的捆紮應平衡、牢固。

  5.隨車攜帶“故障車警告標誌牌”等停車顯示器材。

  6.安排好行車計畫。長時間連續高速行車是危險的,要制訂有適當休息的行車計畫。

  7.配備滅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的注意事項

  1.車輛進入高速公路起點時,應當儘快將時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從匝道入口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在加速車道上提高車速,駛入主車道時,不得妨礙已在主車道行駛的車輛,應在外側車道行駛。

  2.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汽車駕駛員和前排乘坐人應系好安全帶。駕駛員不得打電話,不得用耳機聽答錄機。貨車除駕駛室和車廂經核准設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載人。乘車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車外拋棄物品。二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不准載人。

  3.車輛通行時,應當在行車道上行駛。小型客車在中間行車道上行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等在右邊行車道上行駛。摩托車在最右側車道上行駛。

  4.車輛行駛中不能任意變更車道,需要變更車道或者超越前車時,必須提前開啟轉向燈,夜間還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再變更車道。超車時只允許使用相鄰的車道。駛入超車道的車輛在超車後,應當立即駛回行車道,不得長時間佔用超車道。車輛不得騎、壓車道分界線行駛。

  5.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最低時速不得低於50公里,最高時速不得高於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標誌所示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或者標記的規定。

  6.高速行駛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盤,遇有大風時,方向盤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謹慎駕駛,特別是在遂道和開鑿的山路出口處,要注意側風使方向盤偏斜。

  7.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車、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轉彎;不得進行試車和駕駛教練,不得在匝道上超車、停車。

  8.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或者載物長度、寬度、高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有關車輛裝載規定的,須經主管公安機關批准,按指定路線、時間、車道、速度行駛。

  9.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駛時,同一車道的後車與前車必須保持足夠的行車間距。時速為10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100米以上;時速為70公里時,行車間距為70米以上。遇大風、雨、雪、霧天或者路面結冰時,應當減速行駛。


  五、遇有低能見度氣象情況時的注意事項

  1.能見度小於500米大於200米時。必須開啟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2.能見度小於200米大於10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3.能見度小於100米大於50米時,必須開啟霧燈和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尾燈,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4.能見度小於50米時,車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按規定開啟有關燈光,駛離霧區,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六、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該向後續車輛發出危險信號,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同時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司機和乘車人必須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並在肇事車後100米外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牌”,立即通過緊急電話報告交通警察
看清楚路標,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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