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氣囊氣體發生器的外形結構是什麼樣的

安全氣囊設有不同規格的氣體發生器。在車輛碰撞時,氣體發生器使安全氣囊充氣後展開,保護乘客的安全。自1986年安全,氣囊首次批量生產以來,氣體發生器技術也從採用疊氮化鈉為氣體發生劑的單級型式發展到採用新型固體氣體發生劑的雙級氣體發生器,而產生的儲存的氣體在一瞬間被加熱,或者又如天合(TRW)公司專門開發的稱為“加熱氣體發生器(HGI:Heated Gas Inflator)”,它使加壓的氣體燃燒從而產生大量高熱氣體充填在安全氣囊內。最近幾年,由於在使用過程中,安全氣囊與乘員之間的相關配合偏差而導致乘客傷害事故時有發生,導致世界著名安全氣囊製造公司例如天合(TRW)去探索開發更為精確的安全氣囊充氣膨脹的新途徑。其中有良好發展前景的就是雙級氣體發生器。雙級氣體發生器有多種型式,一般說來,“雙級”氣體發生器設有兩個引燃器(Initiators),在不同時間段有選擇地產生不同量的氣體。事實上,在兩個引燃器之間展開時間能夠按照不同的組合關係加以改變,從而獲得可調節的一系列的氣體發生量(可以稱為“多級”氣體發生器)。


  迄今雙級氣體發生器通常有以下幾種。

  雙級氣體煙火式(Pyrotechnic)氣體發生器,它們設有兩個獨立的整體式首尾相接的氣體發生器。

  雙級儲存氣體式氣體發生器,它是由單獨儲氣罐構成,並且具有通過改變兩個引燃器的開啟量獲得不同氣體釋放量的能力。

  通常稱為“增力式”氣體發生器,一些儲存氣體的發生器設有與一個或多個引燃器結合的小型氣體煙火式裝置。這個裝置對輸向氣體發生器的氣體進行加熱,依靠這種加熱方式提高氣體在安全氣囊中的壓力。在雙級儲存氣體式氣體發生器中,其單級氣體發生量主要由汽車本身規格與整車製造商的性能評判標準決定。在雙級氣體發生器的第一級與第二級氣體發生量之比為70:30、60:40和50:50,對每種車型需要進行分析並通過試驗決定採取什麼樣的組合方式最適合整車製造商的設計需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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