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消費稅?

消費稅是對規定的消費品或者消費行為徵收的一種稅收,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從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在祖國大陸生產,進口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的台商投資企業應當依法繳納消費稅。消費稅一共設有11個稅目,分別採用比例稅率和固定稅額標準。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但國家限制出口的產品除外。
對特定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特點徵收的一種間接稅。消費稅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徵收範圍具有選擇性,一般是選擇部分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徵收;(2)徵收環節具有單一性,通常是在消費品生產、流通或消費的某一環節一次徵收;(3)徵收方法具有靈活性,既可以採取對消費品的數量實行從量定額的徵收方法,也可以實行從價定率的徵收方法;(4)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可以根據消費品的價格水準,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等情況,對不同消費品制定不同的稅率、稅額;(5)稅負具有轉嫁性。消費稅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不僅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重要手段,還具有獨特的調節功能,在體現國家獎勵政策、引導消費方向、調節市場供求、緩解社會成員之間分配不均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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