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與讓超車 該如何?

初學駕駛時,教練教給我的第一句話就是:“在路上駕車走直線,超車要狠,讓車要穩。”這句話有不少安全駕駛的道理。



  超車前,駕駛員應充分瞭解本車的加速性能,在確保喇叭、轉向燈等機件工作正常的情況下,選擇平直寬闊、視線良好、左右均無障礙且前方路段200米範圍內沒有來車的道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能進行超越;切忌不顧主客觀條件而盲目超越。在經過交叉路口、陡急彎等險要路段,遇雨霧等惡劣天氣,當前方車輛示意左轉彎、掉頭或正超越車輛時,不能超車。 超車前,應提高車速向被超車的右側靠近,縮短與被超車的距離,跟車距離不大於20米,打開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如是夜間可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通知前方車輛,確認前車讓超或做出讓超示意後,向左側找方向,與被超車保持一定的橫向間距,從左側加速超越;超過後應繼續沿直線行駛,在超過被超車20至50米安全距離後,打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行駛中,一旦發現有尾隨車輛發出超車信號後,應根據道路、交通情況來決定是否減速讓路。若條件允許,應主動減速靠右行駛,讓後車超越;不能故意不讓或讓路不讓速,甚至在超越時故意加速等。讓超車後,即使前方路面有障礙,也不能再向左急打方向繞行,以免造成超越車輛措手不及發生事故,只能緊急制動或停車,待後車超越後,進一步觀察後面有無連續超越的車輛,確認安全後,再駛入正常車道.
超車:你超別的車
讓超車:你讓別的車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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