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年審是什麼來的啊

講下吧!摩托車年審是什麼來的啊?新手........摩托車是不是年年都要審的啊~~~~~~.辦了駕駛證之外,後面還要做什麼的啊 ......
許可事項名稱: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
許可事項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對機動車駕駛證實施審驗。”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
許可實施主體: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許可條件:
一、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於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到有效期滿後一年內,申請換證和審驗;
二、經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身體檢查合格;
三、機動車駕駛證應當沒有被暫扣、註銷、吊銷、撤銷和記分達到12分的情形。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
許可收費專案名稱及依據:
1、收費專案名稱:換領駕駛證費
2、收費專案依據:京價(收)字〔2002〕050號檔,
3、具體收費標準:5元/人次。
許可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個工作日。
許可實施程式:
一、申請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本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到車輛管理所、車管分所或者交通支、大隊提出申請。
(二)申請材料的全部目錄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身份證明:
(1)本市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屬於復員、轉業、退伍的人,還應當提交軍隊、武裝員警部隊核發的復員、轉業、退伍證明;
(2)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
(3)境外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證明和居留證明;
(4)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及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4、年滿61周歲的人員申請小型汽車駕駛證和左下肢殘疾人員申請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須經市衛生局確定的醫院身體檢查合格。
5、機動車駕駛證。
二、受理和審查
(一)受理和審查標準:
1、申請範圍屬於本機關的職權範圍;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3、機動車駕駛證沒有被暫扣、註銷、吊銷、撤銷和記分達到12分的情形。
(二)受理程式:
1、申請事項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或不屬於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職權範圍的,應當即時製作《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明確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對不屬於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職權辦理,但依法應當到本機關上級或者下級機關提出許可申請的,應當明確告知申請人提出申請的機關名稱。《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通知書》應當即時送達申請人。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即時填寫《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標準,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補充補正全部材料後,車輛管理所或者車管分所應當受理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申請,進入決定程式。
三、決定和送達
(一)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換發並審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人要在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登記簿上簽收。
(二)申請人的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批准,並製作《不予批准行政許可決定書》,載明不予許可的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覆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監督檢查:
一、申請人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時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辦理時限,實施的程式,收費標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向車輛管理所投訴。
二、申請人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覆議法》在60日內向北京市公安局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覆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在3個月內向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監督檢查許可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怠忽職守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的方法和工作程式:
(一)監督檢查方法
通過與其他行政機關電腦檔案系統互聯,瞭解和掌握申請人的情況;通過群眾舉報或涉及其他案件反映出來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
(二)監督檢查程式
1、監督檢查人員發現被許可人取得的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屬於車輛管理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怠忽職守或者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定期審驗機動車駕駛證決定的,應詳細登記監督檢查情況,並約見被許可人,聽取被許可人意見;聽取被許可人意見的應當製作筆錄或者書面記錄,並交被許可人簽字。
2、監督檢查人員應當提出撤銷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的意見,報有關領導審批。
3、經審批決定撤銷機動車駕駛證定期審驗的,監督檢查人員應當製作《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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