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為什麼是永久中立國?

瑞士為什麼是永久中立國

中立國

指處於兩個對立的政治力量之間不傾向任何一方,不參與戰爭並取得法律地位的保持中立狀態的國家。一般把中立國分為戰時中立國和永久中立國。戰時中立國也叫 “局外中立國”;永久中立國是指無論在平時還是在戰時,必須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國家。當中立國宣佈中立後,既要對交戰國保持不偏袒的態度,也要對交戰國的任何一方不得予以提供與戰爭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援助。


千萬記住:國際法中承認的永久中立國只有瑞士一個,參見各種國際法教材。


如關於瑞士永久中立的條約,是根據1815年《維也納會議宣言》,瑞士首先成為歐洲的永久中立國。其後,比利時和盧森堡分別根據1831年《倫敦協約》和 1867年《倫敦協約》先後成為永久中立國。但比盧兩國的永久中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遭到德軍入侵而破壞,後經1919年的《凡爾賽和約》廢除。奧地利宣佈永久中立是根據1955年通過《聯邦條例》,蘇、美、英、法4國按瑞士方式對奧地利的領土完整和不可侵犯作出承諾和保證。其他,還有在雙邊條約和多邊條約中規定的中立條款,如1902年的英日第一次同盟條約;1882年德國、奧地利、義大利3國同盟條約和1926年蘇德中立和互不侵犯條約。

永久中立國——瑞士 欣華 瑞士聯邦面積41284平方公里,是位於歐洲中部的內陸國家。瑞士...1815年,維也納會議確認瑞士為永久中立國。1848年瑞士制定新憲法,設立聯邦委員會,成為統一的聯邦制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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