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超載允許嗎?為什麼門都快擠破了還沒人管管?

壟斷!!!!!!!!!!!!
公交部門:左說法右說法,靠通融非長久之計

  針對公車是否超載問題,廣州市第二汽車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很坦率地說,其實,公車的車載乘客數量的確要有一個限度,不能無限制地載客。但現在的問題是,政出多門,公安交警部門一個說法,交通部門一個說法,城建又是一個說法,讓公交企業無所適從,企業如在夾縫中求生存。

  對於公車超載的核定,不同的部門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判定和理解。公安交警執法正確,但沒有充分考慮公交運輸的行業特點,不合情理。作為公交企業,靠通融、“做工作”和不停地打報告來求得交警的網開一面,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這位負責人希望有關部門應儘快進行統一協調,最後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下來,好讓公交企業有法可依。

  一個在公交公司幹了30多年的老調度員分析說,公車是城市居民常用的出行工具。它與長途客車不同,它是站對站地運行,由於要反復起動、換擋、停車,再加上城市交通時常阻塞,所以車速非常慢。由於車速慢,安全性就高一些,一般很少會因為車速問題而發生事故。公車還有載客的高峰與低峰期,也許你剛看到車擠得滿滿的,過了幾個站,人就下得所剩無幾。如果公車在人多時被交警撞上罰扣;而過了幾站,乘客就下光了,這樣就有點冤。



交警部門:左為難右為難,出了事誰出面負責

  右圖:管,還是不管?

  交警部門認為,對大客車超載整治,是因為機動車超載易造成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乘客在如沙丁魚罐頭內的車廂內相互碰撞、擠迫,極易出現群死群傷。

  幾十年來網開一面

  幾十年來,交警們對城市公車超載管理可謂“網開一面”、不予處罰,主要是從市民角度考慮公共交通是城市暢通工程的主體;同時,公車車速慢、行車距離短、發生交通事故概率相對較低。在廣州,交警雖不對大公交超載進行吊證罰款,但對中巴超載管理十分嚴格,市區內營運中巴幾乎見不到有超載現象。

  如今,出行已不僅停留在“走得了”的層面上,市民還要求“走得好”。因此,公車“超載”問題才顯現出來。

  按照目前的法規、條例規定來看,對公車的管理,交警在執法上的確兩難。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機動車輛核載是以行駛證上載客數為准,超過這個載客數,就屬違章行駛,應予以處罰。但這個條例沒有考慮到城市公車的特殊性和適用性。交警搬出條例,幾乎全國各大城市的公車都存在違章行為。如果生搬硬套,好像不近人情。

  柳州公交釀就慘劇

  交警面臨的另一難,就是不管“超載”也不行,公車可能因超載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這時交警可能被人指責“不作為”!近年來,廣州市區相繼建成一批快速道路,公車“超載”又超速,安全係數降低,容易導致群死群傷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事實上,近年來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公車交通事故——兩年前,廣州人民中路上一輛公車因與同方向車輛搶道而撞上高架橋墩,十多名乘客受傷。去年7月7日晚,柳州市壺東大橋發生一起公交大客車墜入柳江的特大交通事故,車內司乘人員79人全部死亡,釀成震驚國內的公車慘劇。前幾年,一輛雙層大巴行駛到廣州火車站廣場時發生自燃,所幸當時此車沒有超載,乘客得以及時疏散。

  專家建議:載客應有度 快出新法規

  何以解憂?唯有儘快制定一個城市公交運輸管理法規,作為《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補充和完善。

  可學卡拉OK廳管理

  一位交通管理專家認為,對公車管理我們既不能生搬硬套按“座位數”為標準,也不能對公車“超載”熟視無睹。公車不同於公路客運車輛,中遠途客運車輛是以座位為載客標準,城市公車可以多載乘客,但這個“超載”要有一個度,不能無限制地載客。我們應該像香港等國外大城市一樣,對每輛公車核定一個既合情又合理的運載數,這就好像現在卡拉OK廳管理一樣,每間廳房按面積大小核定人數。這樣管理起來,大家心服口服。

  另一位學者也說,廣州市目前有公車5200多輛,城市公交運力相對充足,公車擁擠程度在國內大城市中並不算太高。據觀察,在上下班高峰期內,約有一半的公車並不十分滿員或十分擁擠,另有一半數量公車才有超載現象。

  多購公車不現實

  對有些人提出的增加投入、多購公車輛,以疏減每輛公車的車載乘客的建議,一位研究城市交通問題的專家認為,靠這種辦法是治標不治本,目前廣州市有16家公交公司經營市區內的公交線路;近十年來廣州的公車發展速度是建國後最快的,已達到平均每萬人有公車14.7台,居全國各大城市首位;這樣,就造成了市區內道路重複覆蓋率非常之高,一條馬路,有幾家二三十條線路的公車在運營。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仍然靠不斷購買新車輛來疏緩公交運輸的壓力,顯然不現實,這不僅加大了市區道路的承載壓力,勢必也會增加道路安全、交通指揮、排氣污染等不利因素。另一方面,對於公交企業來說,企業在經濟上也難以承負,現在市政府基本上沒有對公交企業有補貼,增加車輛意味著增加了企業運營的成本。

  這位專家最後說,公車的安全運營要靠科學管理,在統一制定出大家認可的安全運營標準後,各方應通力合作,既讓乘客及時搭上車,又能安全出行。

  新聞重播:三地公交悉數尷尬

  在城市,幾乎人人都有擠公車的切身體驗。但你見過交警攔下“超載”的公車處罰駕駛員的事嗎?近期,圍繞公車超載問題出了三則新聞———

  番禺交警扣證罰款

  一則消息發生在廣州。從7月起,來往于廣州市區與番禺洛溪新城間的幾路廣州市公車,在返回廣州時,就在洛溪大橋番禺橋頭被番禺交警以超載為由扣證罰款。

  公交超載首上法庭

  一則是發生在浙江。溫州市文成縣法院判決了全國首例因小型公車上站立乘客而引發的“公車超載案”。今年初,文成一小型公車輛兩次被交警查獲,當時車上乘客分別為18人和22人。交警以超載為由對其罰款200元,吊證一個月。司機不服,將對方訴上法庭,同時提出訴訟的還有該公司其他11名司機。此案最後公交公司司機敗訴。

  一聲“貓低”縮身下蹲

  還有一則也是發生在廣東。最近,深圳市公安交管局在深圳市區內展開中小巴統一整治行動,嚴禁中小巴超載。於是,在深圳坐過公共小巴的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每當車上人滿為患時,一過交通路口,車上的售票員就會大喊一聲“貓低”,於是,那些沒有座位的乘客便會紛紛低下頭、縮起身子、蹲在車中,過了路口乘客才站起身來。而到了每一個路口,一幕幕連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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