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幹部因私事出國及去港澳地區的假期及離休費等問題有何規定?

離休幹部因私事出國及去港澳地區的假期及離休費等問題有何規定?



最佳答案: 離休幹部因私去港澳地區的,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超過3個月;出國的,一般不超過1年。假期從離境之日起計算。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主管部門批准。
離休幹部因私去港澳地區後,要求(包括本人來信或委託親友代辦,下同)在當地定居的,不予辦理手續;去國外要求定居的,應向原工作單位或主管部門申請,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在因私出國及去港澳地區假期內,離休幹部的工資、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等照發。凡因私事短期出國及赴港澳地區的旅費、在國外及在港澳的醫藥費,均由本人自理。因私出國及去港澳期間去世的,其喪葬等費用按所在單位的現行規定標準發給。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