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外領事保護和服務指南2

11、如何繼承境外遺產?

(1)《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中國公民繼承在中國境外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您應首先瞭解遺產所在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領事官員可向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諮詢;如您想獲得全面詳細的法律資訊,應向當地律師瞭解,領事官員可協助推薦當地律師。

(2)您可親自到遺產所在地自行辦理有關手續,或委託律師、親友代為辦理。

(3)辦理繼承手續前,您應根據要求在國內辦妥有關公證文件,如:繼承人出生證明書、親屬關係證明書、結婚證明書、收養關係證明書以及授權委託書等。所辦各種公證檔均需附上使用國接受的外文譯文,並在辦理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外交部授權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外事辦公室的認證及有關國家駐華使、領館的認證後,將上述資料交給委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中國駐外使、領館不能直接認證中國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4)取得遺產後,您通常應向受託人或律師支付一定的費用。

12、非法進入或滯留他國,無有效證件,也無經濟來源,要回國手續如何辦理?

您應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如實報告本人真實、詳細情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職業、家庭住址、聯繫電話、非法出境或滯留經過等。待您的原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確認您的身份,且您的家屬已墊付您的回國費用,領事官員方可為您頒發回國旅行證件。

13、如所在國發生政治動亂、軍事衝突或嚴重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應如何尋求領事保護和進行自我保護?

(1)您應立即與就近的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取得聯繫,進行註冊登記,並獲得最新的有關資訊。

(2)您應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證件和記錄,包括護照、出境記錄、保險和銀行記錄等,並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您應檢查護照、簽證是否有效,如需更新護照請即到使、領館辦理。

(4)您應將存放家中或隨身攜帶的主要資料雙備份,以防萬一。同時要保證汽車安全及行駛正常,並儲備必要的食品和藥品。

二、中國駐外使、領館能夠提供的領事保護和服務

●當您的合法權益在所在國受到侵犯,當您與他人發生經濟、勞資等民事糾紛或涉入刑事案件,並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時,您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反映有關情況,請求使、領館提供必要的協助。

★上述協助包括向您提供初步的法律諮詢,對您如何在當地進行法律訴訟予以一般性指導;應您要求,向您推薦當地律師、翻譯,以幫助您進行訴訟;視情旁聽法庭審理。

●如您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時,使、領館可根據您的要求,對您進行探視。

●如您遭遇意外,使、領館將事故或損傷情況通知您的親屬,也可對您或家屬通過調解或法律途徑爭取賠償提供必要的協助。

●當駐在國發生諸如地震等重大自然災害時,當駐在國發生政治動亂、戰亂或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時,使、領館將在必要時協助您撤離危險地區。

★上述協助包括為您辦妥必要的旅行證件;盡可能為您安排撤離交通工具。

●當您遇到困難以致生計出現問題時,使、領館應您本人要求,與您的親屬聯繫,以便及時解決所需費用。

●如您的親友在國外失蹤或久無音訊,您可向中國駐外使、領館反映有關情況,請求使、領館協助您尋親。您須向使、領館提供被尋者的詳細資訊(包括姓名、年齡等身份資訊、樣貌特徵及在國外工作、學習、居住或逗留期間的相關線索),以利尋找。

●使、領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為在國外合法居留的中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延期旅行證件及對旅行證件上的個人資料等項辦理加注,其他任何機構無權代辦上述業務。

●使、領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中國公民辦理公證、認證,在與所在國的法律規章不相抵觸的情況下辦理中國公民間的婚姻登記手續,但不能直接認證中國國內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三、中國駐外使、領館不能提供的領事保護和服務

●不能為您申辦所在國簽證和當地居留證。

●不能為您在當地謀職或申辦工作許可證。

●不能干預法庭的審判程式,不能超越所在國法律和法規袒護您的違法行為。

●不能仲裁您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不能出具任何帶有仲裁性質的函件。

●不能替您出面解決您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不能幫助您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佳的待遇。

●不能為您支付酒店、律師、醫療及旅行(機/船/車票)費用或任何其他費用。

●不能將您留宿在外交或領事機構內或為您保管行李物品。

●不能為您購買免稅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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