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日簽證

簽證類型:探親訪友簽證
使館名稱:日本駐華領事館
有 效 期:3個月
最多停留:15天/30天/90天
領區範圍(北京領區):除東北三省、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廣西、福建、海南、四川、成都、重慶、貴州、雲南外其它省市。
簽證資料:
一、申請人所需準備資料 
1、簽證申請表 (粘貼1張大2寸白或淺藍底的彩色照片) 
2、護照原件(有效期為6個月)(護照最終頁“持照人簽名”處需有本人簽名。) 
3、親屬關係公證書 (限探親及攜帶親屬訪友時提交)(有效期?aa?個月) 
4、戶口本影本 (首頁和本人頁)(A4紙複印) 
二、保證人所需準備資料: 
1、身元保證書 (蓋章原件) 
2、能證明保證能力的資料(如:顯示年總收入金額的納稅證明書原件;確定申告書副本影本;顯示年總收入金額的課稅證明書原件) 
3、職業證明原件 (如:在職證明書或營業許可證等) 
4、保證人是日本人時需要提供:住民票正本原件,(如果保證人為持三年以上在留資格的非日籍人士時,需要提供:登陸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原件) 
5、戶籍譽本原件 (保證人是日籍親屬時需提供) 
另: 邀請人為留學生,保證人是日方教授或副教授時,上述第二項材料中只需提供身元保證書和在職證明書 
三、邀請人需準備資料 
1、招聘理由書 
2、滯在日程表 
3、職業證明原件 (如: 在職證明書,在學證明書或營業許可證等) 
4、邀請人是日本人時需要提供:住民票正本原件,(如果邀請人為持三年以上在留資格的非日籍人士時,需要提供:登陸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原件) 
★另說明: 
1、邀請理由為照看在日親屬的分娩,照顧病人,參加婚禮,考試等時,請另外提交醫院的診斷書,結婚場地預約書,考試通知等相關材料. 
2、邀請理由為訪友時,請提交能證明申請人與邀請人(保證人)友人關係的材料(照片或信件). 
3、國費留學生邀請父母,配偶,子女探親時,不需要保證人.上述第二項材料可不提交.只需提交第三項材料,及外國人國費留學生證明或獎學金受給證明 (材料需注明國費留學生身份,獎學金支付期間及金額) 
4、如保證人和邀請人是申請人的女婿或兒媳時,除了提交女婿或兒媳的住民票或登陸原票外,也要提交女兒或兒子的登陸原票記載事項證明書。
工 作 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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