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證辦理

中國公民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需要辦理港澳通行證和相應的簽注,如果你辦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第三國的簽證,那你也可以在香港免簽停留7天.

辦理中國公民因私普通護照
一、申請條件
1、常住戶口居民。
2、憑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即可以根據需要向公安機關申領護照。
二、受理機關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三、申請資料
1、提交填寫完整的《某某省居民因私出國護照申請表》一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免冠(規格為33×48mm)彩色照片3張(其中1張貼在申請表上)。
2、提交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名簿或其他戶籍證明的影本,交驗原件;
四、處理時限
處理時限:15個工作日。
五、特殊情形
1、已向公安機關通報的出境登記備案人員(包括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單位領導成員及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等)須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係出具單位意見。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不批准其出境申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
(3)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5)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6)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欺騙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
3、現役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員警申請護照的,在單位駐地市、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須按照有關規定提交申請資料。
具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憑相應的證明材料可以申請急事急辦:
(1)、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提供本市國家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2)、出國奔喪(提供有關機構簽發的死亡證明或使、領館發出的處理死者後事的通知);
(3)、前往國入境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四是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申請急事急辦,須填寫《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辦”申請表》,由地級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直接受理、審批並開具加急手續證明給申請人。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戶口名簿、加急證明、受理回執到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領取護照。                    &nbs3ffp; 

*護照收費標準:
辦理護照費200元
護照換發費200元
護照補發費400元
護照各類加注費20元/次

以下是辦理港澳通行證的詳細解答 
第一步 領取申請表 
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名簿到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領取一張《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國家工作人員等要由單位出具意見。 
不滿14周歲的居民在辦理申請時,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 
第二步 填寫申請表 
申請表要用藍黑色或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申請種類、申請事由等內容。身份證須填寫18位號碼。 
第三步 複印身份證、戶口名簿,照相 
申請表內容填好後,申請人要將身份證和戶口名簿個人資料的影本粘貼在申請表背面。 申請人將一張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頭像照片貼在申請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務大廳裡有照相服務點。 
第四步 交費 
申請人根據本人所選擇的簽注種類先到服務大廳或出入境管理機關下的建設銀行交納個人旅遊證件工本費和簽注費。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證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 每證20元 1b39
二次有效簽注 每證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100元                  各地略有不同,以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公佈為准。 
第五步 向工作人員提交資料 
申請人持交費發票、已填好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在服務台交驗資料,並回答民警有關詢問。完成申請手續後,民警會給你《回執》單,上面有工作電話。 
第六步 取 證 
按規定,往來港澳通行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申請人在等證期,可以撥打《回執》單上的諮詢電話詢問辦證的進展程度。 
適用範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 》第一章第二條規定下列事由條件可以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 
(一) 探親。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探親的: 
1、 親屬為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開辦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以下簡稱“個人遊”)地區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親屬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開辦“個人遊”地區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親屬還包括:(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條件的內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隨同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探親。 
2、 親屬為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或者解放軍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部隊人員的。 
(二) 商務。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的: 
1、 在內地的企業或其他單位工作的內地居民,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 
企業是指: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搆、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其他單位是指:在國家主管部門登記成立,並在稅務機關辦理登記的事業單位;外國(地區)駐華新聞機構;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代表處;國際組織駐華代表處;律師事務所、民辦學校、民辦醫院。 
2、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 
3、 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專用交通工具的。 
(三)團隊旅遊。內地居民參加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的。 
(四)個人旅遊。經批准開辦“個人遊”地區的常住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的。 
(五) 短期居住。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香港、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門短期居住的: 
1、 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赴香港就學、工作、培訓、勞務或者投靠親屬的。 
2、 被澳門高校錄取赴澳門就學的。 
3、 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勞務、親屬隨任的。 
4、 經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赴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的。 
(六)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 
1、 內地居民因治病、奔喪、參加訴訟、應試、個人學術交流、參加展覽會等,確需往來香港、澳門的。 
2、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往來香港、澳門的。 
3、 持附有短期居住簽注通行證的內地居民進入澳門後,需往來香港的。 

辦證單位: 
各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另外簽注的有效期已作了改變,具體的以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為准.

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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