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簽證

允許探親的條件 
   (1)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養父母)、子女(包括養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權的。(2)祖父母或孫子女在加拿大定居,並取得永久居留權或加入加拿大國籍的。(3)旁系親屬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親、姨親、舅親者在加拿大定居,並加入加國籍的外國親友。 

   探親居留時間 

   在加拿大探親居留時間為1個月至6個月不等,通常簽證期為3個月。外國人持護照入境進,就可提出延長探親時間的要求,有時移民官官員會直接給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許其在加拿大境內停留6個月。 

   探親旅遊簽證的申請程式 

   申請赴加拿大探親應向使館遞交如下材料: 

1.加拿大親友的身份證件(如護照、身份證、出生證等)的影本;
2、加拿9d0大親友的經濟擔保證書,這份證書必須是原件,且要經加拿大律師公證處公證,包括擔保人的稅單和近期(3-6個月)的銀行存款月結單或工資單;
3、加拿大親友與申請人之間關係的證明書;
4、加拿大親友的邀請信;
5、申請人單位出具的申請人休假時間證明函(加蓋單位公章)。 

中國公民赴加拿大探親一般需要買雙程機票。 

   用英文或法文填寫申請表兩份和家屬/教育和就業細節表一份,交4張2寸免冠照片。申請停留6個月以上者需進行體檢。申請人必須使簽證官員相信在旅遊探親結束後,申請人將返回中國。 

   以探親旅遊的身份入境後,無論簽證的有效期是1個月還是3個月,都可以辦理簽證延期手續。辦理延期簽證手續,須在簽證證期滿前7天,親自到移民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在加的親屬應先向當地移民中心局提出請求,並履行擔保手續。 

   申請延期,由在加拿大的一名親屬陪同,並且攜帶護照、旅費證明及回程機票等。親屬也應攜帶證明自己身份的有關證明。通常,申請人手續齊備,並且能夠提出正當合理的理由,移民局便會同意延期申請,當即辦理簽證的加簽手續。 

   以旅遊身份入境的,不能應聘工作。 

   如果探親旅遊者在加拿大居留期間,違反加拿大的有關法律,將會視情節受到三種形式的處罰:
一、是被要求自動離境;
二、是被限期出境;
三、是被驅逐出境。被驅逐出境的,不允許再次入境。 

   探親旅遊者的在加拿大逗留期間,出現下述違法行為,即會予以驅逐出境:未遵守居留時限而超期居留的;非法工作或未經批准而私自改變工作的;非法入學的;提供不實或偽造證明材料而騙取簽證的;患有傳染病的;缺乏足夠的費用,維持旅行或探親訪問活動的;曾被驅逐出境,未經移民局長特殊批准,再次入境的;判處犯罪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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