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姑娘"的婚戀習俗你知道嗎?

這是苗族青年戀愛自由的一種表現。

在喜慶的節日,趕場的日子,甚至在寨子放電影時,都是苗族青年們相會,進行交際活動的機會。苗語稱之為“昌帕”,意為“會姑娘”。會姑娘最多最好的機會是趕場。到這一天,男女青年都把自己的新衣服穿出來。他們趕場既不級簍。也不挑擔,女的撐一把青布傘,二、三人一夥,五、六人一群,沿途上男女青年互相嬉戲追逐。到達場上,男女互相挑逗,又說又笑。在這個時候,男女都不離群。但一般在場外活動,人們戲謂之為“趕邊邊場”。在趕場回來的路上,男青年們尾隨女青年們“吵擋”(討糖,談戀愛搭話的口頭語)。男的說:“百里開花香又香,前頭走的姑娘象仙娘。我們走在後頭相搶先,又怕誤了好時光。不岱啊(老表),分個糖?”如果女的無意就說:“落葉飛花不會香,你們討糖我們不敢擋。不岱啊,你們來遲了,糖送人家了。”如果有情有意那又是另一番情景。搭上話,以借喻盤問,互相摸底。相隨著的朋友不時出來幫腔,他們之間互相參謀,男女都一樣。約會,有的在來日場期,更多的時候是在皓月當空的今晚。為了等待對方,表示自己的方向,路旁留有草標作記(茅草打的疙瘩)。彼此傾心相愛的,互贈戒指、花帶、相片。經過一定的考驗,確定關係,擇選吉日良辰,姑娘私奔男方家中成婚。姑娘成婚以後,來日趕場即脫離了年青人的隊伍,不再與年青人為伴。苗族“會姑娘”,有著它的道德規範。青年對愛情追求忠貞,純潔,滲透著深情厚誼,顯示了苗族詩情畫意般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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