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員是否可以獲得上海戶口?

首 頁 | 董保華工作室 | 華政勞動法律服務中心 | 勞動法研究中心 | 東方論壇 | 關於我們

文章首頁>> 法律諮詢 >> 外來務工人員信箱 >>
外地人員是否可以獲得上海戶口?
發佈人:admin 來源: 發佈時間:2004-5-24 9:50:22 此文章被點擊:418 次

--------------------------------------------------------------------------------

答:上海市為了吸引國內優秀人才來上海工作,從而促進上海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外地人員可以給予辦理上海市戶口,凡是符合上海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國內優秀人才均可在滬自主擇業。用人單位同意錄用或聘用的,由用人單位申請引進。上海市的人事部門負責建立高效的人才資訊回饋機制,對上海市人才結構和人才流動狀況及時分析,根據上海市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對引進人才的專業、年齡等人才結構實施宏觀調控,並對用人單位及承辦部門的相關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外地人員應當注意並不是所有的用人單位都可以辦理人才引進,用人單位必須是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權和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單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權的中央及外省市單位在滬分支機搆。企業的註冊資本應當不低於100萬元。用人單位申請引進國內優秀人才,可以直接到上海市或所在區縣政府人事部門辦理申請調滬手續。經人事部門審核,對滿足條件的核發市政府人事部門的落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辦理手續時應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引進人才單位的申請函(含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原件等);
2、引進人員申請表;
3、引進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的資格證書;
4、引進入員的學歷證書;
5、引進人才條件認定證明;
6、外省市同意調動的函(原件);
7、引進人員的近期體檢表;
8、引進人員的政治表現,業務考核情況(原件);
9、能夠反映引進人員業務能力的材料,如獎勵、專著、論文等有關材料;
10、婚姻證明;
11、用人單位與引進人員簽訂三年以上的聘用或勞動合同;
12、調動及隨遷人員的身份證影本、戶口遷出遷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稱及戶主同意落戶證明;
13、 其它必須的證明材料。
單位應當備齊材料報人事部門審批,人事部門批准後,開具《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單位憑《調令》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引進人員上海落戶地所屬區、縣公安分局戶政科辦理《准遷證》;然後憑《調令》和《准遷證》到原工作單位和戶口所在地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出和檔案調出手續。引進人員來滬報到後,憑《申報常住戶口登記表》由承辦部門出具《申報戶口證明信》,到上海落戶地派出所或警署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 查看版權與免責聲明 】
很難.如果你有足夠的本事,美國綠卡都拿的到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