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移民的申請程式及基本條件?

申請程式:

  一、已婚配偶

  在申請人與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登記結婚後,就可以由後者提名,前者遞交配偶移民簽證申請。這類移民簽證申請有2個步驟:

  如果申請成功,申請人首先會獲得一個為期2年的臨時居留簽證,在這2年時間內,移民局評審配偶雙方是否共同生活在一種真實而持久的密切關係中。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是V820類,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是V309類。 隨後,如果關係一直維持,則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的配偶簽證。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是801類,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是100類。

  二、未婚夫妻

  澳大利亞承認沒有婚姻關係的同居男女也屬配偶。該類簽證要來申請人在遞交移民申請時已經與配偶同居了至少12個月。這類移民簽證申請有3個步驟: 居住于海外的申請人,由其身為澳大利亞公民和永久居民的未婚夫/妻擔保,申請未婚配偶簽證。同時表明,您真誠希望和您共同居住的未婚夫/妻結婚。在簽證發出,申請人持簽證入境澳大利亞後,申請人會獲得一個為期9個月的未婚配偶臨時簽證。在此期間必須和擔保配偶註冊結婚。2年後轉為正式永久居留簽證。

  本類別只能在澳大利亞境外遞交申請。

  申請條件:

  一、申請獲得兩年配偶臨居簽證的基本條件

  1. 已婚夫妻類別
  有計劃維持真實而長久的配偶關係。這種關係的存在是批准移民的關鍵條件。

  2.同居夫妻類別
  若是同居關係,該段關係在申請前已經持續了12個月

  3.未婚夫妻類別
  雙方年滿18歲;有資格在澳大利亞依法結婚;真誠的希望於擔保人登記結婚,並維持真實和長久的婚姻關係;申請人于未婚配偶兩人相互認識,而且相互瞭解 。

  二、獲得永久配偶簽證的基本條件

  上述的已婚、同居和未婚類別,如果在2年臨居期滿後能夠滿足下列條件,則可以轉為永久居留簽證:

  1.已申請並持有臨居簽證已超過2年(持未婚簽證者必須已登記結婚至少2年);
  2.擔保人的擔保維持有效(即配偶沒有撤去擔保);
  3.與擔保人保持真實而長久的關係,共同生活;
  4.擔保人的基本條件:18歲或以上的通常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公民或者永久居民;

  以配偶或未婚配偶身份擔保他人移民或被他人擔保移民澳大利亞沒有超過2次;而且,在過去的5年內未曾以配偶或未婚配偶簽證擔保他人或被他人擔保移民澳大利亞; 沒有從澳大利亞政府領取金額的養老金、補貼。

  在配偶類簽證類別中,移民法一再地強調兩人必須維持真實而長久的親密關係。因此,如果該段關係破裂,擔保人在臨時簽證的2年期限內撤回擔保,則申請人將無法獲得永久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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