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團聚類移民申請的標準受理時間?

申請人和擔保人也許意識到擔保父母和祖父母類的家庭團聚移民申請的標準受理時間比過去有所延長。加拿大駐華使館希望能向申請者提供有關這一變化的理由以及新的受理時間會有多長。

  決定不同簽證類別的優先次序需要使館做出困難的決定。現有的資源和不同的公共政策目標是要考慮的因素。每年加拿大政府會公佈每一移民類別所需要達到的數量指標。在規定的指標範圍內以及使用議會分配給加拿大公民身份與移民部(CIC)的資源來對移民進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這也是使館與各省合作的一部分,而各省負責為新登陸的移民提供社會和其他服務。數量指標還被進一步劃分為經濟類和非經濟類以便實現政府公佈的政策目標。

  與此同時,加拿大公民身份與移民部(CIC)會投入全部現有資源以保證享受優先待遇的家庭團聚類移民申請(擔保夫妻、伴侶、子女)以最快的速度被處理。對於這些申請使館期望的處理時間是6個月,但是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能達到這個速度,80%的申請需要大約11個月來處理。使館希望集中精力做出這方面的改進。使館還承擔著實現人道主義專案設定的目標的義務,即安置來自國外的難民並為那些受加拿大保護的人提供永久居民身份。換句話說,這些申請在非經濟類中享受優先處理。根據不同類別,這些全球性的指標又會被劃分為更具體的指標,交給在國外的簽證官們。

  2005年4月18日,加拿大公民身份與移民部尊敬的Joe Volpe部長宣佈了一系列旨在加速處理家庭團聚類移民申請的措施。

  加速處理擔保父母和祖父母的家庭團聚類移民申請的措施包括:將2005年和2006年可被擔保移民至加拿大的父母和祖父母的數量由一年6000人增至18000人。同時,盡可能地為父母和祖父母簽發多次往返簽證以便他們在移民申請審理過程中也可前往加拿大探望家人。加拿大政府將在未來兩年每年投資3600萬加元用於審理擔保父母和祖父母的家庭團聚類移民申請。

  加拿大各地的簽證辦公室會利用2005年一年的時間審理2002年和2003年第一季度或更早以前遞交的申請。目前很難確定2003年4月以後收到的申請受理時間將有多久,但這些申請在2005年審理完畢的可能性不大。

  擔保人如希望瞭解他們父母和祖父母的申請是否會在今年被審理需要按各地簽證處簽發的移民申請接收通知上的日期來判斷,而不是按照交至米西索加(Mississauga)申請審理中心的擔保申請的遞交日來判斷。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