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的詳細定義和相關應當注意的事項是什麼?

L-1簽證的詳細定義和相關應當注意的事項是什麼?

答:美國法律規定,L-1簽證屬於非移民簽證類,是針對那些在美國已經設立分公司的跨國公司(中國總公司)需要調派高級管理人員赴美國工作而設立的。被調派到美國工作的申請人必須是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經理或是具有專業知識的專業人員。要求派出人員必須是最近三年內在該公司連續工作一年以上。

1990年美國大幅度修改了移民法,美國政府規定在海外的大使館及領事館官員,不需要L1簽證申請者去證明他們並無移民的企圖(L1簽證能確實允許您擁有"雙重傾向")。這表示您可以用L1簽證入境美國。同時,也可以在條件成熟時申請美國綠卡。

此類簽證的申請,美國移民局重點考察的是兩方面的內容:合格的公司關係(總公司和美國分公司之間)和您同派出公司之間的真實的雇傭關係。

我們的專案將通過美國有關機構在美國各個駐華使領館進行備案,這將為您順利在美國使館進行面試並獲得簽證提供了強有利的保證。另外面試前我們也將為您進行必要的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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