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赴台面談如何進行?面談以後會怎麼樣?

臺灣當局就大陸配偶赴台增加面談機制,至於面談如何進行,就是在入境時的機場或港口接受面談,而臺灣配偶也要同時到場接受面談過程。

通過面談後,“境管局”會把入出境許可證停留效期改為6 個月,並加蓋面談通過章戳,此外,大陸配偶入境時應備有回程機票,但曾赴台通過面談是再次入境者可以免備回程機票。

面談後,要帶著海基會證實過的結婚公證書一份,大陸結婚證,身分證,戶口名簿及印章,到臺灣地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在臺灣戶籍資料配偶欄注記大陸配偶姓名,但此時大陸配偶仍不能申請中國民國身分證!

祝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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