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邀請而及時答覆,是起碼的禮節。覆信要寫得熱情、誠懇、簡潔。對正式邀請,通常用第三人稱答覆,不用簽名,文字簡短;對非正式邀請,作書面答覆時,通常用第一人稱,要簽名,而且要有一個較大段落,或分成幾小段。包括:
感謝對方的邀請;
愉快地接受對方的邀請;
表示期待應邀赴約的心情。
婉拒(邀請)書信的寫法
這種書信總的要求是要寫得簡潔明瞭而婉轉,不給人被拒絕的感覺。對於正式邀請的謝絕,一般用第三人称写,或由秘书代写,不必签字;对于非正式邀请的谢绝,一般由第一人称写,并要签名。其内容包括:
首先感谢对方盛情邀请,并对不能应邀赴约表示遗憾;
再简单陈述不能应邀的理由;
最后表示相信今后一定会有机会见面,或向邀请人致以问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