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者享有哪些權利

知情權
隨團出遊的旅遊者,首先要做的是選擇旅行社,對旅行社的資質進行核實,看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以及旅遊行政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對旅遊不滿意有拒絕簽約權

其次,要與旅行社簽訂合同,並有權知悉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情況,包括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的檔次、範圍、參觀旅遊的線路、景點、日程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對團款所包含的服務內容要心中有數。旅行社提供的日程表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要在簽定合同前仔细阅读。

要提醒旅游消费者的是,价格与服务是相对应的,不可能有低价位而高档次的服务。旅行社有义务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包括交通、线路、景点、购物、地接社等一切有关的信息,旅行社的报价要与所提供的服务质价相符,虚假的、故意含混的信息,都会对旅游消费者造成损害。如果对旅行社所提供的日程、线路、景点、服务档次及价格不满意,旅游者有权拒绝签约。

旅游者支付团款后,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

计划行程外的项目有拒绝权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交通、住宿、游览、导游等服务,有权拒绝参加计划行程外的项目,是否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支付小费等都是旅游者的自主行为。

旅行社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档次提供服务,所提供的服务要达到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旅行社不得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项目,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强迫购物、索要小费。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了上述问题,旅游者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旅行社交涉,交涉不成,应先将游程完成,然后再解决纠纷。旅游者不应该以旅行社服务质量存在问题,而作出或提出不当的行为和要求。比如有些旅游者以旅行社违约为由,滞留不归,增加了食宿等费用,使损失扩大,扩大损失的费用就得不到赔偿。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保存有关票据、文字材料等,一旦出现旅游质量问题后,可以有根据地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要求赔偿权

旅行社有违约行为,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多数情况旅游者即可以得到赔偿;协商不成,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旅游者也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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