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有知悉旅遊服務真實情況,要求旅遊經營者安全履行旅遊合同的權利.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提供旅遊服務期間遊覽景點,時間,線路以及購物點,專項旅遊活動項目,交通,食宿的標準;導遊內容,及其標準;旅遊費用;旅遊意外保險等有關旅遊服務情況,並與旅遊經營者簽訂旅遊合同。 2.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旅遊者在進行旅遊活動時,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經營者及服務方式,自主選擇旅遊商品,自由決定接受或者不接受約定外的任何一項服務。 3.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旅遊者在進行旅遊活動時,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4.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5.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6.旅游者因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起诉。 7.旅游者在旅游住宿,餐饮,购物,乘坐车船,交纳机场建设费,购买旅游景点门票等方面,均享有相同的待遇,实行同类同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