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看 旅遊投訴要知到什麼呢?

旅遊投訴要知道

  度假旅遊投訴應具備的條件
  旅遊投訴是旅遊者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手段,是旅遊管理機關處理旅遊品質問題的行為,根據1991年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投訴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投訴者是與本案有直接利益關係的旅遊者、海外旅行商、國內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
有明確的被投訴者、具體的投訴請求和事實根據。
屬於本規定的下列旅遊投訴範圍:
1.認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5.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6.旅游经营单位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如何写投诉信
  根据199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写投诉状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平时的反映情况,具体地说,一份完整的投诉状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投诉的事实和理由。
具体赔偿要求。
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旅游投诉时效
  一 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宿时效期限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限。
  二 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三 应诉答复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做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80日之内做出书面答复。
  四 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做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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