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怎樣和南航聯繫?要怎樣的程式?我沒有網友可以幫幫我?
機票代售點 

有幾種方式: 
1、和航空公司合辦,掛在某航空公司名下; 
2、也是傳統正規的代售點:向地方民航管理局或民航總局提出申請,他們會告訴你要哪些。大概要交5萬保證金之類吧。也可以和現有的代獸點合作。 
3、现在有些公司搞电子客票,手续简单些,和航空公司市场部门直接联系。 

代理人管理的有关规定 ——
民航局有关规定:
一、 为规范航空客运销售企业市场销售行为,民航总局要求于1999年底前所有航空客运销售企业参加BSP运作,安装BSP自动出票机,销售BSP中性客票。

二、 空运销售代理业的业务范围分为以下两类: 
1、一类空运销售代理业,经营国际航线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 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经营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三、 销售代理业的设立条件: 
1、具备国家企业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主营和兼营范围有"代理航空运输业务"项。

2、注册资本要求:
(1)经营一类代理业务,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2)经营二类代理业务,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每增设一个分支机构或一个营业分点,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3、具备下列营业条件:
(1)有固定的独立营业场所。
(2)有电信设备和其他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民航运输规章和与经营销售代理业务相适应的资料。
(4)有至少三名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人员业务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代理人上岗证每三年要复训,过期无效。

四、 审批登记程序: 
1、经营空运销售代理业务,应按以下程序申请:
(1)经营一类代理,应当向民航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2)经营二类代理,应当向营业机构所在地的民航地区行政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经营空运销售代理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申请书
(2)企业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简历及销售业务人员名册
(4)营业设施和电信设备情况
(5)验资证明
(6)经济担保证明
(7)航空运输销售人员相应业务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8)民航运输企业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9)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以上摘自《南方航空公司》网站
http://www.cs-air.com/cn/kycp/05/001.asp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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