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動植物檢疫的主要程式有哪些?

出入境動植物檢疫的主要程式有:?

1.檢疫審批:凡輸入、攜帶、郵寄動物、動物產品、植物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特定的植物產品,貨主、物主或代理人必須事先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2.報檢:輸入、輸出應檢物,貨主或代理人應按要求填寫報檢單,向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

3.檢疫:包括現場檢疫、實驗室檢疫、隔離檢疫。現場檢疫:輸入、輸出應檢物抵達口岸時,檢疫人員登機、登輪、登車或到貨物停放場所實施檢疫;實驗室檢疫:检疫人员按有关规定或要求对输入、输出的检疫物作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动物在入境后或出境前,必须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指定的隔离场作隔离检疫(大、中动物45天,小动物30天);入境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需作隔离检疫的,应在指定的隔离圃隔离种植,经过至少一个生长周期的隔离检疫。?

4.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根据检疫结果,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中的规定,国家标准,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出证。?

5.检疫处理:

(1)对经检疫不合格的检疫物,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其代理分别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2)签证放行: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出入境检疫物,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证书或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准予入境或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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