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一下李長春?

李長春,(1944年2月——),中國共產黨主要領導人之一。1983年39歲時就出任中國最主要城市之一瀋陽市市長,1986年42歲時出任遼寧省省長,後歷任河南省省長、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廣東省委書記等職,跟隨江澤民積極掃除反對派“廣東幫”的勢力。2000年江澤民決定提升李長春為副總理,為其2003年接任總理做準備,但因遭到總理朱昒基的全力反對而作罷。因而2002年只被安排出任政治局排名第八的常委,負責思想意識形態工作,仕途大大受阻。


李長春,男,漢族,遼寧大連人。1944年2月生,1965年9月入黨。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工程師。

1961年後,在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系工企自動化專業學習(其間任團支部書記、電機系學生會主席)。

1966年後,大學畢業待分。

1968年後,任遼寧省瀋陽開關廠技術員。

1975年後,任瀋陽市電器工業公司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常委,瀋陽市電器控制設備工業公司副經理、經理、黨委副書記。

1980年至1981年任瀋陽市機電工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1981年至1982年任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

1982年至1983年任瀋陽市副市長兼市經濟委員會主任。

1983年至1985年任瀋陽市市委書記、市長。

1985年至1986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瀋陽市市委書記。

1986年至1990年任遼寧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

1990年至1992年任河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省長。

1992年至1993年任河南省委書記。

1993年至1997年任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7年至1998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8年至2002年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

2002年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屆中央委員,第十五、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第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常委。

李長春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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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男,漢族,1944年2月生,遼寧大連人,1965年9月入黨,1966年9月參加工作,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系工業企業自動化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師。

  1961-1966年 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系工業企業自動化專業學習

  1966-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75年 遼寧省瀋陽市開關廠技術員

  1975-1980年 遼寧省瀋陽市電器工業公司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常委,瀋陽市電器控制設備工業公司副經理、經理、黨委副書記

  1980-1981年 遼寧省瀋陽市機電工業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1981-1982年 遼寧省瀋陽市委副秘書長

  1982-1983年 遼寧省瀋陽市副市長兼市經委主任

  1983-1985年 遼寧省瀋陽市委書記、市長

  1985-1986年 遼寧省委副書記兼瀋陽市委書記

  1986-1987年 遼寧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

  1987-1990年 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

  1990-1991年 河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

  1991-1992年 河南省委副書記、省長

  1992-1993年 河南省委書記

  1993-1997年 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1993.10-1993.11參加中央黨校省部級領導幹部理論研討班)

  1997-1998年 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8-2002年 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

  2002- 中央政治局常委

  第十二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十六屆中央委員,十五屆、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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