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灱是珠三角地S@?

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後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礎上出現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來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實際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個不同層面既相互區分又緊密關聯的概念。

(一)“小珠三角”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廣東省委在七屆三次全會上提出建設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7個城市及惠州、清遠、肇慶三市的一部分組成,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廣東珠三角。後來,“珠三角”範圍調整擴大為由珠江沿岸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積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廣東省國土面積的14%,人口4283萬人,占廣東省人口的61%。2003年“小珠三角”GDP總值達11450.9億元(1383.5億美元),占全國GDP的10%。

(二)“大珠三角”

“大珠三角”有兩個不同的概念,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粵港澳。目前通常所說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廣東、香港、澳門三地構成的區域。“大珠三角”面積18.1萬平方公里,戶籍總人口8679萬,2003年GDP總值3287億美元。以經濟規模論,“大珠三角”相當於長三角的1.2倍。

(三)“泛珠三角”

“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鄰、經貿關係密切的福建、江西、廣西、海南、湖南、四川、雲南、貴州和廣東9省區,以及香港、澳門2個特別行政區,簡稱“9+2”。“泛珠三角”面積200.6萬平方公里,戶籍總人口45698萬,GDP總值52605.7億元(6356億美元)。其中,9省區面積占全國的20.9%,人口占全國的34.8%,GDP總值占全國的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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