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景名勝區亂刻亂畫會受處罰嗎?

在風景名勝區亂刻亂畫是一種不文明的破壞行為,會造成汙損或者損毀名勝古跡、珍貴文物的嚴重後果,應當受到處罰。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故意汙損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損毀公共場所雕塑,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條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纵观上述法律法规可知,在风景名胜区内乱刻乱画者,将根据不同的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受到罚款、警告等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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