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什麼情況可以投訴?

每年假期,都會有很多消費者對旅遊進行投訴,你是否遇到了下面這些情況?

1、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2、未經旅行者同意,強行或變相強行增加或減少流覽景點與時間的;

3、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值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4、旅遊經營者欺詐、誤導旅遊者消費,損害旅遊者利益的;

5、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旅遊者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的;

6、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旅遊者人身伤害的;

7、使用没有旅游经营许可证的交通工具;

8、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索要小费的;

9、其它损害旅游者利益的;

如果有,投诉他们!

写投诉信应本着真实的原则,如实的反映情况,根据199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投诉信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者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事实与理由。

四、具体赔偿要求。

五、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传真、机船车票、门票、凭证、发票等。

另外,投诉者应该按照被投诉者数提出诉状副本,并依法在投诉过程中提供新证据。旅游投诉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手段,是旅游管理机关处理旅游质量等问题的行为。



滚动至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