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陷阱如何應對?

春花暖陽,又到了出外旅遊的好時節,尤其是“五一黃金周”的到來,更是外出旅遊的高峰期。旅遊不僅能夠使人的身心得到鍛煉,通過旅遊還可以瞭解到異地的人土風情,增強個人閱歷,旅遊已經成為消費者假日生活的一項極佳選擇。為了維護旅遊消費中消費者的權益,旅遊主管部門、假日辦、消協都會在旅遊旺季來臨前適時發佈一些提醒、警示,很多消費者表示,雖然在簽定旅遊合同時比較注意,旅遊歸來後仍時常會感到有很多旅遊陷阱,如何應對?
餐費陷阱 旅遊餐飲品質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消费者与旅行社签定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如 * 日游包含 * 个早餐 * 个正餐,早餐按 * 元/人,正餐按 * 元/人,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消费者的就餐费用根本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截流了,对游客的意见,导游通常会以这里的餐饮水平就是这个样子为由推卸责任。对此,安徽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的应对办法是,在签定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这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小吃,既经济实惠又价廉物美,还避免了清淡无味的团队餐。
购物陷阱 为增加企业或导游人员的收入,通常旅行社与当地企业或导游人员串通一气,在赴景点途中以中途休息、方便的名义,将消费者一车拉到购物点,即使是不顺道,司机和导游也会绕道将游客拉倒一些商业购物点停留40—60分钟。消费者只要一进门,无论购物与否,导游就可以拿到购物点的一些回报了,如再碰上部分游客禁不住诱惑解囊购物,那么导游的提成就会大大提高。增加购物点的停留时间也造成了景点游览时间的缩水。对此,提醒消费者应对的办法只有一个,店可进,物则可不买,不要轻易相信购物点的导购宣传,不乱花钱购物,同时也要明确向导游提出拒绝到购物点休息的要求。
旅游内容有陷阱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如 * * * 一线,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停留下来让游客仔细游览的时间。对此,省消协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如此方可维护自身的权益。
住宿陷阱 如签定的合同原定是星级宾馆,到达景区后改成了招待所;又一游客参加某旅行社安排的河北涞水野三坡旅游时,按合同规定,应安排2-4人的标准间,可到达目的地时,才发现所谓2-4人标准间只是路边一个私人开的小酒店上层的临时住房;因此,对于住宿,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还要问清入住饭店的建造时间和地理位置如何,不同档次、不同地域的宾馆价格差异不仅较大,旅游的方便性又有较大差距。
总之,在旅游出行前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好的旅行社,并且与旅游服务企业签订完整、详细的书面合同,认真审查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对合同中内容不清、责任不明,甚至出现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性条款及时提出更改意见,必要时拒绝签订。对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侵权行为,要敢于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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