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稱呼不當。對寺廟的僧人應尊稱為“大師”、“法師”,對道士應尊稱為“道長”,對住持僧應尊稱為“長老”、“方丈”、“禪師”。對喇嘛廟中的僧人應尊稱“喇嘛”,即“上師”之意。
二忌禮節失當。與僧人見面的行禮方式為雙手合十,微微低頭,或單手豎掌於胸前,頭略低,忌用握手、擁抱、摸僧人頭部等不當之禮節。
三忌談吐不當。與僧人、道人交談,不應提及殺戮之辭、婚配之事,以及食用腥葷之言,以免引起僧人反感。
四忌行為舉止失當。游览寺庙时不可大声喧哗、指点议论、妄加嘲讽或随便乱走,不可乱动寺庙之物,尤忌乱摸乱刻神像。如遇佛事活动,应静立默视或悄然离开。同时也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因孩子无知而做出失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