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稿時一般應注意投稿的時間和注意不要一稿多投,具體來講應注意:
1)公民向報社、雜誌社投稿的,自稿件發出之日起15日起15日內未收到報社通知決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發出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雜誌社通知決定刊登的,可以將同一作品向其他報社、雜誌社投稿。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這個規定,明確期限內不許一稿多投,同時又對報社、雜誌社進行一定期限的限制,在此期間過後作者未接到通知便可向其他報刊投稿,這樣可以促使報社、雜誌社認真地、及時地處理稿件,保护投稿者的利益。
2)公民主动投给图书出版者的稿件,出版者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采用的应签订合同;不采用的,应及时通知作者。既不通知作者,又不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作者可以要求出版者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6个月期限,从出版者收到稿件之日起计算。
中国政府规定:公民投稿只要不反对共产党领导的,不抢报政府重大失职的新闻,规规矩矩的,不痛不痒的等内容都可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