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酒店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在大部分情況下,客人預訂酒店的訂房費是與訂房媒介結算。客人與酒店之間沒有結算關係,訂房費一般已包房費、服務費及政府稅,但不包客人使用房間長途電話、客房小酒吧以及在酒店內簽單的費用,因此客人在入住時,酒店前臺職員可能會要求客人「刷卡」或交按金,然後在退房時結算房費以外的費用。

  2.客人在訂房後,一般憑房單或報姓名兩種方式入住,若客人在登記入住時,酒店前臺的職員表示查不到有關的訂房記錄,可叫對方先安排入住,然後第一時間與訂房媒介联系或嘱咐酒店职员与订房媒介联系。

  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多种,有可能是客人的中文名与酒店电脑内储存的英文拼音有差异,前台的职员是一时对不上号,也可能是订房资料在某一环节丢掉了,本能达到总台,也有可能是有资料而总台职员粗心大意而没有查出来。

  3. 在客人与订房媒介中间一种常见的纠纷是:客人订房后,却不去入住,亦不通知订房媒介取消,结果被追收订房费。

  其实,订房就象买机票一样,买了机票而没有登机,又没有提前退票,费用是照收的。而酒店预订又和买特价机票的原理一样,有些折扣较大的机票是不能退票和转签的。

  订房媒介,一般允许客人在预订后退掉,但行内的惯例是没收客人第一晚的订房费或收取50-100元不等的手续费。因为大部分酒店,对于预订后又取消的代理,都会收取头一晚的房费作为手续费。

  而在房间紧张的日子,则房间在预订后一般是不能退的,就算允许退,头一晚的订房费亦会百分之百会被没收或追收。这种情况特别是在订香港酒店时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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