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旅遊回國時能否帶水果入境?

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農、林、牧、漁業的生產和人民的健康,防止外國有害的動、植物病、蟲、雜草等有害生物傳入或傳出國境,實行國境動植物檢疫,頒佈了相應法規。

我國在1982年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動植物檢疫條例>>其中規定不能攜帶下列物品入境:
1.
2.土壤、蛋、皮張、鬃毛、蹄骨角類及肉類(生肉、香腸、火腿)。
3.活動物(貓,犬除外)及其精液、胚胎等動物遺傳物質。
4.動物屍體及標本,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含生物製品)等。
此外對檢疫物品應主動申報,檢疫合格後方可帶入境。 如鮮花、幹花、乾果、乾菜、種子、煙葉、竹、柳藤、草製品、貓、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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