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促銷有哪些陷阱?

 旅遊業的升溫,也使得旅遊市場暗流湧動,一些旅遊公司想方設法設置“圈套”,套取遊客錢財。   招數一:含糊其辭掘“陷阱”。一些旅遊公司,為了朵拉遊客,故意使用模棱兩可的宣傳詞。不少遊客,常輕信旅遊公司宣傳,不深究文字意思,結果上當吃虧。某旅行社的“上海旅遊”宣傳單上稱,遊客交納一定費用後,可“觀上海市夜景”,然而,到上海後,導遊又要求每位遊客交50元遊覽費。原來,宣傳單上所說的“觀夜景”,僅限於遊客自行徒步觀賞,要想導遊帶領就須另行付費。   招數二:信誓旦旦打“白條”。有的旅遊公司,施演欲擒故縱伎倆,對參團遊客提出的各種要求,先滿口答應,隨後又以種種理由不兌現承諾。南京市民謝女士近日反映,她父母參加當地一旅行社去洛陽。行前,她特向旅行社提出,安排老人往返途中乘軟臥,超額票價由她補齊。旅行社承諾一定照辦。可事實上,她交了軟臥錢,老人卻坐著硬座車。   招數三:生拉硬扯去購物。旅行途中購物與否,應該由遊客自己決定,可不少導遊硬是拉著遊客造訪“定點”廠家、商店,誘其購物。   招數四:借“別具特色”設陷阱。有的旅遊景點,高舉“特色”旗,暗地裡將手伸進了遊客錢袋。有一些風景區借感受當地少數民族的婚禮風情為名,大“宰”遊客。   招數五:更讓人氣憤的是,為了騙遊客掏錢,一些地方導遊與商人串通一氣,與遊客“攀鄉親”,借機欺詐遊客,推銷假冒偽劣商品。   希望人們外出旅遊時,還真得多長個心眼,謹防挨宰受騙。法律常識不可少,簽訂協定要仔細,避開“陷阱”才能把錢花到刀刃上,玩得放心、舒心。
旅遊部門、消費者協會和有經驗的導遊通過各種專項整治活動、旅遊投訴和自己的親身經歷總結出各種旅遊中的陷阱,提醒遊客小心提防。

一、合同違約。旅行社在給消費者安排吃、住、遊等方面與雙方簽訂的合同不符。遊覽的景點數量“縮水”,住的地方達不到標準,旅行社私自將合同中的住宿條件由星級賓館降為招待所。承諾導遊全程服務,到了景點,一個導遊同時為多個旅行團當導遊,導致旅遊團隊在行程上無組織,也得不到應該有的服務,處於混亂狀態。

應對方法:

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一定要仔細審閱合同條款,把旅行社在廣告中關於旅遊的行程路線、所乘交通工具、住宿及用餐標準、往返時間等承諾都寫進合同中,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不公平的合同,旅遊者有權拒簽或要求重新簽訂。

二、導遊誤購。旅行社安排的旅遊景點少,購物點多,導遊、司機為拿回扣引導購物的時間太長,影響消費者行程。帶消費者去購物的地方多為虛高定價的商品,消費者購物上當的情況屢屢發生。

應對方法:

業內人士說,導遊帶著遊客在當地購物,一般說來,他們都會拿一定的傭金(也就是購物回扣),境內導遊傭金一般是遊客購物金額的10%,出境游當地導遊一般是拿3%-5%。所以,導遊一定會極力地安排購物,消費者在旅遊中一定要理智購物,購買貴重物品時一定要慎重,要警惕少數導遊的巧言蠱惑,以免受騙上當。

三、安全無保障。有的旅行社是司機兼導遊,也有的所用車輛不合格,司機疲勞駕駛等,給遊客的安全帶來隱患。

應對方法:

先是要選擇好旅行社,對司機、車輛的資格要探究一下。還有就是外出旅遊應該上旅遊意外保險。旅遊意外保險是由旅行社代旅遊者向保險公司承保的,屬於國家規定的強制保險範疇。行前,消費者一定要查看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訂的針對此次旅遊的保險合同。

四、隨意轉團。一些旅行社因報名旅遊的消費者太少,組不成一個團,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把這些已經報了名的消費者轉團給其他旅行社,由別的旅行社負責帶團。

應對方法:

當然是選擇可信的旅行社。在選擇旅行社時,不要被價格牽著走。不同品牌、不同服務、不同線路會有不同的價格,遊客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狀況和消費能力決定參加什麼樣的團隊,不要只滿足於價格低。

五、導遊服務態度、服務品質都讓人不滿意。每到旅遊旺季,不少景區人滿為患,各家旅行社原來預訂的客房、車輛等得不到落實,一些素質不高的導遊就會趁機躲起來,使你遭受折騰。還有的導遊會以你不遵守集合時間、自行掉隊等藉口把你甩掉,這些遊客往往憋了一肚子窩囊氣還無處說理。

應對方法:

導遊一定要持證上崗。人們在旅遊時一定要對此注意。目前,我國大部分旅遊城市導遊都更換了由國家旅遊局統一頒發的新版導遊證,為IC卡形式,證的正面上方為中英文對照的“導遊證”三個字,下部寫有導遊的等級、編號、姓名、語種等項目,中間為持證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導遊證的等級以4種不同顏色區分:初級為灰色,中級為粉米色,高級為淡黃色,特級為金黃色。證的背面設置有金屬晶片,並印有注意事項和卡號。還有一些城市的導遊暫時還沒有更換新版導遊證,但他們也應該佩戴國家旅遊局統一頒發的胸牌,胸牌以萬里長城為背景,國內導遊的胸牌為天藍色,上面有導遊的照片,背面有其所屬的旅行社及服務內容。

六、遇上“黑社”。隨著旅遊市場的不斷擴大,非法旅行社也開始增多。他們花錢租個寫字間,雇三兩個人手,找家報紙登份小廣告,就堂而皇之地做起了黑生意,這種“黑社”欺騙之術最多。

應對方法:

選擇合法經營的旅行社。正規旅行社應取得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旅遊業務範圍是經過嚴格核准的;中國公民的出境游是國家特許經營,必須在營業執照中注明,否則就是假冒。在出境遊方面,現在可以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只有528 家,消費者要知道哪些旅行社可以經營出境遊業務,可諮詢當地旅遊部門或查詢國家旅遊局網站(http://)。

旅遊部門和消費者協會受理旅遊投訴範圍是:1、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2、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的;3、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的;4、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5、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侵害投訴者利益的;6、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7、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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