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計程車應注意什麼?

乘坐計程車注意事項
一、 乘客乘坐計程車時應注意行車安全,並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下車時索要乘車發票。
二、查找遺失物品或投訴駕駛員經營行為不規範,直接撥打計程車管理所監督電話,遇乘車價格方面的投訴可撥打市物價局12345電話熱線;計價器顯示失准,可撥打市質監局計量測試所電話.
三、向有關部門投訴,應準確提供車號、發票號、乘車時間和主要經過,留下真實的姓名和聯繫電話,以便核實。
四、根據有關規定,下列情況不屬於拒載:
a) 乘客逆向招車(市區主要路段禁止調頭);
b) 乘客所要去的道路、地點無法行駛;
c) 乘客超過四人(計程車除駕駛員外,限乘四人);
d) 乘客攜帶超長、超寬、超重等物品,影響行車安全(乘客應攜帶隨身物品,如物品數量較多,上下車佔用時間長,應與駕駛員協商);
e) 乘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汙損車內衛生的物品;
f) 酗酒後喪失自控能力或無監護人陪伴的精神病人要求乘車的,不屬於拒載。
g)判斷計程車是否拒載,首先應確定該車為待租狀態(顯示空車標誌燈)。如駕駛員需要休息或遇故障暫時停止載客,應放下空車牌。
h) 其他禁止的事項。另外,有停靠點路段不在停靠點或未設停靠點路段不停靠路邊,計程車也不得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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