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文物景點為什麼禁止拍照?

文物景點為何禁止拍照 原因有三
在許多文物景點,會看到“禁止拍照”的提示牌。有不少遊客認為大老遠跑去旅遊,卻不能拍照片作紀念,挺遺憾的。有許多朋友對文物景點這種規定很不理解,認為不就拍拍照片,又不觸摸文物,應該不會對文物造成損壞。
  據有關專家介紹,文物景點不許拍照的主要原因,是拍照時閃光燈對文物有損壞。事實上,我國古建築大都是木質的,容易損壞,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脫落,拍照時,閃光燈的反復照射對其破壞很大。因此,從保護文物的角度考慮,一般禁止拍照。普通的可見光波長是在400納米至700納米之間,低於400納米的紫外線能量很大,容易被物體吸收,從而使物體變質;而高於700納米的紅外線能量小,不易被物體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絲綢等物質都是高分子結構,含有纖維素或蛋白質,容易受光、電、細菌的影響而變質、損壞;另外一些物質比如石頭、銅鐵、陶瓷等不容易受光的影響。我們使用的閃光燈型號不一,波長有長有短。但都應是低於700納米的可見光,或多或少對高分子結構的文物有破壞。因此,木質建築物、字畫、絲綢製品、壁畫等文物,確實應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
  有的博物館做出禁止拍照的規定,另外還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從版權方面考慮。因為有的展廳展出的是私人收藏的文物;有的博物館的陳列形式是館內工作人員自己設計的,付出了勞動。如果拍下照片,被別的單位、個人模仿就損害了該館的利益
第二,從安全的目的考慮。有人完整拍下展廳的方位、結構,給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作案條件。
第三,為了保證參觀秩序。有人為拍照會讓別人挪一挪,讓一讓,還有三角架一支需要時間,也會給別人帶來不便。當然,大部分文物比如雕塑、青銅器、陶瓷、印章等不易受光照損壞的展品,都是允許拍照的。不許拍照的個別文物,如果參觀者不使用閃光燈,一般也不干涉。其實,如果參觀者拍照只是需要一些文物圖片資料的話,許多博物館制有精美的畫冊,破費一點買回去可以細細地欣賞,豈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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