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的“創優”工作大體上是如何安排的?

第一階段(2003年10月起):在近年來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工作機構,抓好宣傳動員、落實責任。(1)研究制定《遵義市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活動實施方案》,報經市政府審批後,上報省旅遊協會和國家旅遊協會;(2)調整充實遵義市創建“中國優秀旅遊城市”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人員;(3)其他前期準備工作;(4)進一步加快景區開發和配套設施建設。
  第二階段(2004年11月——2005年3月):全面啟動,分步實施,取得成效。(1)建立各部門、各單位目標责任制,落实责任人;(2)召开遵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3)各责任单位制定“创优”工作细化方案报“创优”领导小组办公室;(4)“创优”办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实施情况。
  第三阶段(2005年6月底前):自查完善、迎接初审。(1)各责任单位对照责任目标进行自查;(2)“创优”办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申请省旅游协会初审。
  第四阶段(2005年底前):整改完善、迎接国家旅游协会验收。(1)查缺补漏,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完善;(2)全面完成“创优”验收各种准备工作;(3)接受国家旅游协会验收。
  第五阶段(2005年底或2006年初):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