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團旅遊者有哪些權利

●商品購買的知情權

●對商品不滿意有拒絕簽約權

●計畫行程外的專案有拒絕權

●旅行社如有違約行為,旅遊者有要求賠償權

《消法》第八條明確規定:“旅遊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旅遊者如果決定隨旅行社出遊,首先要做的是選擇旅行社,對旅行社的資質進行核實,要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及旅遊行政部門頒發的
人間四月天最美是江南 全球花樣酒店生猛爆料 海港城亞非歐文化明珠 聚焦國內知名企業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如果想要出境旅遊,還要選擇具有經營出境游權的旅行社。目前全國大小旅行社近6000家,特許經營出境遊的旅行社只有67家。其次,要與旅行社簽訂合同,並有權知悉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情況,包括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務的檔次、範圍、參觀遊覽的線路、景點、日程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對團費所包含的服務內容要心中有數。旅行社有義務向旅遊消費者提供真實的服務資訊,包括交通、線路、景點、購物、地接社等一切有關的資訊。如果對旅行社所提供的日程、線路、景點、服務檔次及價格等不滿意,旅遊者有權拒絕簽約。旅遊者支付團費後,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在旅遊過程中,旅遊消費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遊覽、導遊等服務,有權拒絕參加計畫行程以外的項目,是否購物、參加自費項目、支付小費等都是旅遊者的自主行為。

旅行社有違約行為,旅遊者有權要求賠償。旅遊者可以與旅行社就品質問題進行協商,一般情況下旅遊者即可以得到賠償;協商不成旅遊者有權向旅遊品質監督管理所投訴;旅遊者也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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