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標誌的作用

產品品質法規定,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誌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所謂“警示標誌”,是一種按照國家標準或者社會公認的圖案、標誌組成的統一標識,具有特定的含義,以告誡、提示人們對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目前對劇毒、危險、易碎、需要防潮、不准倒置的產品,均有相應的專門警示標誌。
所謂“警示說明”,是指用警示語來告誡、提示人們對某些不安全因素高度注意和警惕。如在洗衣机盖子上面通常贴有一张纸,注明:“开机时,切勿将手放入!”这就是警示说明。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有提示、告诫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作用,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予以标注,标注应当醒目,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生产者标注的警示说明应当使用中文。
对应当标注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而未标注的产品,为有缺陷的产品,因此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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