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行式起重機常見的重大事故就是“翻車”、“墜臂”和“折臂”。 “翻車”個故.是由於操作者對重物的重達估計下足,或對安全注意不夠而超負荷運行,使起重機失去穩定而造成的。事故多發生在已經起吊(在旋轉式變幅)時,因吊重接近或超過規定的載荷,而四個支腿不在同一水平面內或有風載的作用,使起重機回轉時發生翻車。或者是起重機吊重由小幅度變大幅度時發生翻車事故。另外由於運行式起重机的重心比一般汽车重心高,转变行驶速度过快时,也会发生翻车事故。 为避免发生‘“翻车”事故,起重机一定要严禁超负荷运行和起吊,倘若对重量估计不清时,可先将重物稍稍吊离地面,然后用脚踢起重臂反向支撑器(支腿)是否活动,如有活动不能起吊。在起重作业中,严禁起吊后伸长重臂.以防超力矩丧失稳定。另外还应避免斜吊,因为斜吊产生一个不利于稳定的水平力,使起重机丧失稳定。 坠臂事故多出于设备本身的维修不良。如制动器,其闭合是依靠弹簧,如果维修不良.由于振动或其他原因发生坠臂、由于变幅绳过长未紧牢,变幅松脱,造成坠臂事故。折臂事故是由于起重臂仰角过大.再加惯性力的作用、使起重臂折臂。 为避免坠臂、折臂时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一定要遵守《起重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动臂起重视起重臂所及的工作区域内禁止站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