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如何分類

根據我國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汽車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 貨車
又稱為載貨汽車、載重汽車、卡車。主要用來運送各種貨物或牽引全掛車。貨車按載重量(1.8噸、6噸、14噸)可分為微型、輕型、中型、重型四種。
2. 越野汽車
主要用於非公路上載運人員和貨物或牽引設備,一般為全軸驅動。按驅動型式可分為4×4、6×6、8×8幾種。
3. 自卸汽車
指貨箱能自動傾翻的載貨汽車。自卸汽车有向后倾卸的和左右后三个方向均可倾卸的两种。
4. 牵引汽车
专门或主要用来牵引的车辆。可分为全挂牵引车和半挂牵引车。
5. 专用汽车
为了承担专门的运输任务或作业,装有专用设备,具备专用功能的车辆。
6. 客车
指乘坐9人以上,具有长方形车厢,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及其行李物品的车辆。 根据车辆的长度(3.5米,7米,10米,12米),可将客车分为微型、轻型、中型、大型、特大型五种。
7. 轿车
乘坐2至8人的小型载客车辆。根据发动机排量大小(1升、1.6升、2.5升、4升),可分为微型、普遍级、中级、中高级和高级轿车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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